【產品介紹】
海外債券具到期保本*、穩定配息之理財優勢
海外債券係指由外國政府、政府機構、公司或其他的機構組織所發行,由債券發行機構承諾於債券到期前,定期支付事先約定的利息(票面利息);並在債券到期時,支付債券上所列明之本金(票面值)之外國有價證券。其收益取決於定期的固定收益或債券價格上漲之資本利得。依公司評級而有安全和波動性之差異,投資收益和風險亦因市場表現而異。
*到期保本之保障係由發行機構或保證機構提供,投資人仍需承擔發行機構或保證機構之信用風險,其可能無法履行付息及還本承諾,投資人可能因此損失部分或全部原始投資本金。
【產品架構】
發行機構政府 / 政府機構 / 公司 / 跨國機構
配息方式固定、浮動、零息
配息頻率每月、每季、每半年或每年
投資年期由1年至30年不等,讓資金更靈活調配
投資幣別目前以美元、澳幣、南非幣及人民幣等為主
【產品類型】
1. 固定利率債券:投資市場發行最普遍的債券。在債券到期前發行機構定期,依據票面利率支付固定金額利息給投資人。
2. 浮動利率債券:發行機構依基礎參考利率,加減一定利差動態調整支付利息給債券投資人,故每次配息並非固定金額。基礎參考利率通常採用市場上具公信力的指標利率,如:倫敦同業拆放利率(LIBOR)等。
3. 零息債券:投資人持有債券期間內,發行機構不支付利息,通常以低於面額價格折價發行,到期後依面額返還投資人等於面額本金。投資獲利為票面價值與投資人購入時折價發行之差額。
【產品特色】
1. 享有固定配息,利率多優於同幣別天期之定存
在債券持有期間內,投資人將定期獲得利息收入,一般而言,債券提供的票面利率,往往比類似天期的同幣別之定期存款利率高。
2. 發行機構承諾到期返還本金
除另有約定外,不管是固定利率債券、浮動利率債券亦或是零息債券,發行機構皆承諾於債券到期日,依債券票面值全數金額償還。
3. 潛在資本利得
海外債券的次級市場活絡,隨著市場的價格變動,若其市價比投資人的原始買入價格還高時,此時投資人可選擇在次級市場賣出享受資本利得收入。
4. 具相當之流動性
海外債券次級市場規模極大,加上本行透過特定金錢信託得投資之海外債券皆具一定投資等級以上信用評等,通常具有相當之流動性。
【範例說明】
1. 若彭先生投資USD 50,000 之三年期HSBC公司債,票面利率5.0% p.a., 每半年配息,並持有至到期日,則在債券存續期間可固定領回之利息如下:
第1~5個半年(利息) USD 50,000 X 5%/2 = USD1,250
第6個半年(利息加本金)
USD 50,000+USD1,250 = USD51,250
註:債券的年期長短不一,您可以選擇一直持有至債券到期,或在到期日前以當時的市場價格(視市場狀況,其市場價格可能大於、等於或小於票面值)在次級市場賣出。
【主要投資風險】
1. 信用風險:投資人須承擔債券發行或保證機構之信用風險;債券持有期間如有保證配息收益或保證保本率,係由發行或保證機構保證,而非由本銀行所保證。換句話說,債券之發行公司或保證機構違約時,而不能或無法支付利息或債券本金時,投資人將無法領回到期之投資本金及/或任何債券配息。
2. 流動性風險(Liquidity Risk):債券可能不具備充份之市場流動性,在流動性缺乏或交易量不足的情況下,債券之實際交易價格可能會與債券本身之單位資產價值產生顯著的價差(Spread),將造成投資人若於債券到期前提前贖回,可能會發生損及信託原始投資金額的狀況,甚至在一旦市場完全喪失流動性後,投資人必須持有債券直到滿期。
3. 最低收益風險(Minimum Return risk):即在最差狀況下,委託人將損失所有投資本金及利息。
4. 投資人提前贖回的風險(Early Redemption Risk):債券在未發生違約之狀況下,於到期日時將返還100%原計價幣別之票面金額,如提前贖回時必須以贖回當時之實際成交價格贖回,可能導致領回金額低於原始投資金額。因此,當市場價格下跌,而委託人又選擇提前贖回時,委託人會產生損失。
5. 利率風險:債券自正式交割發行後,其存續期間之市場價格(mark to market value)將受發行幣別利率變動所影響;當該幣別利率調升時,債券之市場價格有可能下降,並有可能低於票面價格而損及原始投資金額。
6. 匯兌風險(Exchange Rate Risk):債券屬外幣計價之投資產品,若投資人於投資之初係以新臺幣資金或非本債券計價幣別之外幣資金承作債券者,須留意外幣之孳息及原始投資金額返還時,轉換回新臺幣資產時將可能產生低於投資本金之匯兌風險。
7. 事件風險(Event Risk)﹕如遇發行或保證機構發生重大事件,有可能導致發行機構或保證及債券評等下降(rating downgrades)、違約或債券價格下跌。
8. 國家風險(Country Risk):債券發行或保證機構之註冊國如發生戰亂等不可抗力之事件將導致投資人損失。
9. 交割風險(Settlement Risk):債券發行或保證機構之註冊國或所連結標的之交易所或款券交割清算機構所在地,如遇緊急特殊情形、市場變動因素或逢例假日而改變交割規定,將導致暫時無法交割或交割延誤。
10. 通貨膨脹風險(Inflation Risk):通貨膨脹將導致債券的實質收益下降。
11. 發行機構行使提前贖回風險(Call Risk):債券本身若有發行機構提前贖回機制,發行機構若行使提前買回債券權利,將縮短預期的投資期限。
12. 其他風險:包含但不限於再投資風險、通貨膨脹風險、市場風險、政法風險、發行人解散、清算、合併之風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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