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稱 中國信託10年期以上高評級美元公司債券ETF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基金公司中國信託投信
成立日期2019年1月19日基金經理人游忠憲
基金規模1,280.96億元(台幣) (2024/11/30)成立時規模(億)4.71億元(台幣)
基金類型債券型海外債券ETF保管銀行永豐商業銀行
計價幣別 台幣
手續費(%)1.0000贖回費(%)每一買回基數之買回手續費最高不得超過買回總價金之1%。實際適用費率得由經理公司依基金銷售策略適當調整之
最高管理年費(%)0.4000保管費(%)0.1400
主要投資區域全球 風險報酬等級 RR2
投資區域全球 基金評等
基金統編74707446 配息頻率月配
費用備註上列手續費為公開說明書公告之最高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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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標的經理公司係採用指數化策略,將本子基金扣除各項必要費用後儘可能追蹤標的指數(即「彭博10年期以上高評級美元公司債指數」)之績效表現為操作目標。為達成前述操作目標,本子基金自上櫃日起,投資於標的指數成分債券總金額不低於本子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含),另為符合本子基金追蹤標的指數績效表現之目標及資金調度之需要,本子基金得投資於其他與標的指數或美元債券相關之有價證券及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以使基金投資組合整體曝險盡可能貼近基金淨資產規模之100%。
銷售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中國信託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附註:
註1: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註2: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註3: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註4: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註5: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註6: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註7: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嘉實資訊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