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稱 元大富櫃50基金
基金公司元大投信
成立日期2011年1月12日基金經理人曾逸江
基金規模3.76億元(台幣) (2024/11/30)成立時規模(億)14.92億元(台幣)
基金類型國內股票開放型指數型保管銀行中國信託銀行
計價幣別 台幣
手續費(%)2.0000贖回費(%)最高不得超過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1%
最高管理年費(%)0.4000保管費(%)0.0350
主要投資區域台灣 風險報酬等級 RR5
投資區域台灣 基金評等
基金統編26282102 配息頻率年配
費用備註上列手續費為公開說明書公告之最高費率。
文件下載 財務報告書 / 公開說明書 / 簡式公開說明書 / 短線交易規定 / 基金月報
投資標的本國上市股票、上櫃股票(包括但不限於成分證券)、以原股東身分認購已上櫃之現金增資股票及認購已上櫃同種類現金增資承銷股票、初次上櫃股票之承銷股票。
銷售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元大(原: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附註:
註1: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註2: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註3: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註4: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註5: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註6: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註7: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嘉實資訊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