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稱 |
野村美利堅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月配型(美元)(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基金公司 | 野村投信 |
成立日期 | 2015年11月9日 | 基金經理人 | 郭臻臻 |
基金規模 | 27,762千元(台幣) (2024/11/30) | 成立時規模(億) | 16,250千元(美元) |
基金類型 | 債券型非投資等級債券型 | 保管銀行 | 華南商業銀行 |
計價幣別 |
美元 |
手續費(%) | 3.0000 | 贖回費(%) | 0% |
最高管理年費(%) | 1.7000 | 保管費(%) | 0.2600 |
主要投資區域 | 美國 |
風險報酬等級 |
RR3 |
投資區域 | 美國,英國,德國,法國,加拿大,瑞士,荷蘭,義大利,新加坡 |
基金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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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統編 | 42313341C |
配息頻率 | 月配 |
費用備註 | 上列手續費為公開說明書公告之最高費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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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標的 | 1.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之有價證券為中華民國境內之政府公債、公司債(含次順位公司債)、轉換公司債、交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承銷中之公司債、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債券型(含固定收益型基金)、貨幣市場型基金受益憑證(含ETF(Exchange Traded Fund))、經金管會核准於我國境內募集發行之國際金融組織債券、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發行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及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募集之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 2.本基金投資之外國有價證券,包括: (1)由外國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含政府公債、公司債、次順位公司債、轉換公司債、交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金融債券、次順位金融債券、金融資產證券化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及符合美國 Rule 144A 規定之債券)及本國企業赴海外發行之公司債。 (2)於外國證券交易所及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之外國店頭市場交易以及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得募集及銷售之外國基金管理機構所發行或經理之債券型(含固定收益型基金)、貨幣市場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及追蹤、模擬或複製債券指數表現之 ETF(含反向型 ETF 及槓桿型 ETF (Exchange Traded Fund))。 |
銷售機構 | 中租投顧,安睿宏觀投顧,容海國際投顧,鉅亨投顧,三信商業銀行,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京城商業銀行,元大商業銀行,凱基(原:萬泰)商業銀行,匯豐(台灣)商業銀行,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安泰商業銀行,將來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商業銀行,星展(台灣)商業銀行,板信商業銀行,永豐商業銀行,法商法國巴黎銀行台北分行,渣打國際商業銀行(96年更名並受讓英商渣打銀行在台全部營業及資產),玉山商業銀行,王道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瑞興(原:大台北/稻江)商業銀行,瑞士商瑞士銀行台北分行,第一商業銀行,聯邦商業銀行,臺中商業銀行,臺灣土地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臺灣銀行,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華泰商業銀行,連線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遠東國際商業銀行,陽信商業銀行,高雄銀行,元大(原: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基富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好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永豐金(原:建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遠智(原:安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富邦人壽 |